修訂四版序
本書自二○一一年三版後已數年,總算可以增訂新資料以饗讀者。內容除了修正條文及其修法理由、解說(例如一○三年新增的第三三九條之四加重詐欺罪、第三四四條之一加重重利罪)外,亦在適當處置入新的實務見解。例如為了調合言論自由與名譽權的衝突,法院如何就言論全文論點觀察分析,針對被害人法益侵害之輕重等因素綜合判斷,以建構刑法第三一○條第一項誹謗罪的各個主、客觀構成要件要素;又例如衛星追蹤器紀錄行駛於公共道路車輛本身的行跡是否妨害隱私?新聞自由可否作為侵害他人隱私的正當理由?此外,就現行社會上大家矚目的兒童虐待究竟應如何論罪,亦特別列入書中。
這幾年臺灣社會異常紛亂,有些人歸責教育問題,我聽了很難過。因為早在國小、國中,甚至高中課程中即納入法學教育,但法律似乎只是升學的考題罷了,並未能讓法律實質上的精神落實在日常生活中,的確讓從事教育的我很灰心。縱使我有機會在各場合,一直不厭其煩的解說法律的內涵,但由於本位主義作祟,許多人還是主張有利於自我的才是王道,而交相指責他人的過錯。在民主法治社會裡,當然歡迎大家表達意見,但一味地以自我利益而質疑他人、打擊他人,只會破壞長期學者辛苦建立的法治價值。本書提供許多問題供討論,不論採取哪種立場及學說,均應思考並評估其影響,理性客觀地思考才能維護並貫徹法律的目的。
感謝讀者的支持,本書即使細心校正,無法避免地仍可能有錯字或缺漏,請惠予不吝指正。也感謝編輯的辛苦,及三民書局用心經營實體出版品的貢獻。
曾淑瑜 謹誌
2017年2月